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强国强军 增进民生福祉
日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上线“政风热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杨育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股长姚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刘春强就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开展、“常戎贷”办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补贴等相关情况回答提问。
问:请介绍下今年以来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开展情况。
答:上半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双拥褒扬、权益维护、服务保障等领域协同发力。构建“区级主导、镇级枢纽、村级前哨”立体格局,结合“换位跑一次”活动深挖基层站点服务保障堵点问题,联合多部门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为66名春季返乡退役士兵集中办理报到手续。上半年以来为494名优抚对象提供档案查询和传递服务,各级服务中心(站)走访5215人次,接待来访607人次、来电1825通。
接收转业军官12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7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66人。举办专场招聘会,62名退役军人现场咨询,16人达成就业意向。持续发挥“常戎贷”金融支撑作用,累计受理贷款申请3人次,申请贷款金额100万元。举办第五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优秀项目参加市级大赛并荣获3个三等奖,2个项目晋级省赛。
向驻常武部队赠送价值28万元的慰问品。投入60余万元为驻地部队官兵改造、更新营房设施。上半年以来共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43.28万元,协调军人子女入学11人。完成1000余名优抚对象信息核验,数据准确率100%。为3636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2514.47万元,为军休干部发放津补贴296.61万元、丧葬抚恤金33.86万元。清明期间全区烈士纪念设施接待祭扫群众2.5万人次。依托“兵心永驻·戎耀阳湖”品牌开展“六进”宣讲3场,受众500余人。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把“战友满不满意”作为所有工作的评判标尺,从大家最关切的阳光安置、优抚优待、就业培训、困难帮扶等抓起,围绕政策落地“零温差”、服务载体“接地气”、军地联动“无堵点”持续挖潜。

问:我市去年推出了针对退役军人的专属贷款政策——“常戎贷”,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答:“常戎贷”是常州市首个退役军人专属创业贷款,覆盖了个人创业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类对象。首批合作银行有5家:工商银行常州分行、农业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分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申请分四步:①有创业贷款需求的退役军人向所在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在承办银行中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贷款需求自主选择1家意向银行,填写退役军人创业贷申报表。②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其退役军人身份,在日常联系、了解支持对象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情况基础上,及时将有需求的支持对象名单推送给承办银行。③承办银行收到推荐名单后,会及时主动开展服务对接工作,深入了解支持对象实际融资需求与经营、资信等方面情况,加快开展调查、审查、审批等工作。④对审批通过的,承办银行及时发放贷款;对审批不通过的,由承办银行做好解释说明。
问:残疾军人退伍回地方,如何办理残疾抚恤关系迁入、换证?
答:残疾军人退出现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应当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的材料有:《户口登记簿》、《残疾军人证》、军队相关部门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军人退出现役证书或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可结合审查情况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以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残疾军人证》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
问:今年9月,我家孩子服役满2年即将退伍,有相关教育培训补贴吗?学历教育补贴呢?
答:根据国家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关政策规定,我省出台了系列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规定,主要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001年1月19日后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2005年6月27日后退出现役的军队复员干部,以及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确定的其他类别人员。教育培训类型包括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个性化培训及省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共同确定的其他项目内容。除适应性培训和创业培训外,可在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个性化培训三种方式中再选择一种参加。
退役士兵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主要享受以下几个方面补贴:退役军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入全日制高等学校的、高职院校单招和面向社会招生录取的以及复学的退役军人(已按规定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取得相应证书后,省和地方财政按每人每学期3000元补贴食宿费,其中参加弹性学制(特指通过社招入学的退役军人超过3年规定学制毕业的)学习的按每人每学期1800元补贴食宿费。如未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取得相应证书后,省和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资助标准据实补贴学费(需学校出具个人缴纳学费凭据),并按每人每学期3000元补贴食宿费,其中,参加弹性学制学习的按每人每学期1800元补贴食宿费。参加业余或函授(网络远程教育除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退役军人,取得学历证书后,省和地方财政在每人每学期1500元标准内据实补贴学费,并按每人每学期1500元发放奖学金。
问:五年级小学生对红色故事很感兴趣,可以到武进区烈士陵园当宣讲员吗?
答:根据国家政策,烈士陵园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义务讲解员和红色宣讲员。目前,我们正在招募英烈故事宣讲志愿者,中小学生都属于招募对象。志愿服务内容包括常态化开展英烈故事宣讲活动,宣传英烈精神、爱国精神和奉献精神,让红色故事浸润人心,让英烈精神生生不息。可在微信公众号“武进老兵”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留意工作人员来电,等待信息核验与报名成功。
问:我爱人是现役军人,请问“光荣之家”牌子去哪里申领?老化、损坏后能补办吗?
答:依据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悬挂对象包含: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符合悬挂条件的新增对象,应当及时主动进行信息采集。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集中悬挂或者更换光荣牌时,村(居)民委员会、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当举行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悬挂。光荣牌发生老化、破损等情形,悬挂对象可以提出更换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准后可以更换。更换新光荣牌前,应当上交旧光荣牌。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集中销毁上交的旧光荣牌。同一户口本内既有现役军人又有退役军人,只悬挂1块“光荣之家”,不重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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